疫情期间那几年的企业所得税是优惠的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六税两费。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优惠政策 。

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2022年4月至12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及预缴项目,分别免征增值税和暂停预缴。此前江西省曾将征收率由3%暂降至1%(2020年)。其他专项免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 ,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部分环节可能配套增值税优惠 。

政策内容: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减免 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多项应对疫情的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2021年延续执行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税政策执行至2021年3月底。自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亏损结转年限优惠类困难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延长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壹〗、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 ,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贰〗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叁〗、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 。
〖肆〗、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减免金额 ,并将优惠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此分录反映企业因政策减免而减少的增值税负债,同时将减免金额确认为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
疫情税费减免会计分录
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条件时,需按实际减免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说明:此分录反映企业因政策减免而减少的增值税负债 ,同时将减免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
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此处理反映了企业因政策优惠直接减少的增值税支出,同时将减免部分确认为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收益。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后的税额)例如 ,某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收入5000元(超过起征点),原税率3%,现减免至1% ,则应交税额=5000/(1+1%)×1%≈45元 。
疫情期间,不同类型纳税人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当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收到款项时,需按实际收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将减免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税、进口防疫物资税收 、房产租金相关税收、社保、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国家新冠疫情减免费用政策涵盖税收 、社保费、租金、物业费、治疗费用减免及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 。税收减免政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武汉疫情期间的社保补助政策涵盖参保单位缓缴、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保障及招聘优化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截止时间不超过2020年12月 。
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 ,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